依法规定,EB-5 最低投资额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 起依通膨调升。 了解时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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赠与与家族借款能否作为 EB-5 资金来源

赠与与家族借款原则上可用于 EB-5,但须证明赠与人或贷款担保资产的合法来源、交易真实,且无隐藏条件。本文说明要求与警示讯号。

许多 EB-5 家庭的投资资金不只来自一处:父母协助子女、配偶之间转帐、亲戚借出部分款项。这类安排可以被接受,但审查会比投资人自己赚取的财富更严格,因为举证要同时涵盖两个人,而不是一个人。

赠与:怎样才算可接受

原则上,赠与可以是 EB-5 的合法资金来源。实务上必须证明三件事:

  1. 赠与人自身的来源合法且有文件。赠与并不会使资金「洗白」。赠与人须证明这笔钱如何赚取或取得,所用的文件类型与投资人相同。详见资金来源。
  2. 赠与真实(bona fide)。必须是真正完成的所有权转移,而非临时安排。通常需要一份签署的赠与函,载明赠与人、受赠人、金额、日期,并说明不期望偿还。
  3. 资金可追踪。银行纪录应显示款项由赠与人帐户流出、进入投资人帐户,换汇也要有纪录。

赠与人的税务状况同样重要。台湾有赠与税制度,其他地区各有规定;当受赠人成为美国税务居民后,收取大额境外赠与也可能有美国申报义务。这些问题应由各地的税务顾问回答,而且最好在赠与之前,而不是之后。

家族借款与银行借款

借款与赠与的处理方式不同。一般而言,借款只有在以属于投资人的资产作担保,且该资产的合法来源可以证明时,才可支持 EB-5 投资。道理很简单:投资人自己的资本必须真正承担风险。常见疑虑如下:

安排 常见疑虑
以投资人自己的物业或存款作担保的借款 一般属可接受的结构;须有文件证明担保品及其来源
亲友提供的无担保借款 难以证明资本属于投资人自己
以投资收益还款,或以投资本身作担保的借款 损害「资本须承担风险」的要求
日后被豁免的非正式「借款」 实质可能是赠与,应按赠与记录

应避免的警示讯号

  • 资金无商业理由地流经多个帐户
  • 赠与人无法证明自身的资金来源
  • 事后补签的赠与函,或与银行纪录不一致
  • 没有纪录的现金存入
  • 为避开申报门槛而拆分成小额转帐
  • 资金日后会归还的非正式约定

如果家庭历史中出现上述任何情况,请在递件前与律师处理。主动说明和解释,几乎总是优于一份看似隐藏了甚么的文件。没有任何结构可以保证获批。

规划要点

先整理赠与人的文件,而不是投资人的,因为这通常是较困难的一环。保持事件顺序清晰:文件日期应符合逻辑,赠与须在投资之前完成,而非之后。各地区的要点,请参阅台湾与中国大陆页面,以及风险评估。

如果您的家庭正考虑赠与或借款的安排,可以透过咨询页面与我们展开交流。

常见问题

父母可以出资让我投资 EB-5 吗?

原则上可以,前提是赠与真实,父母自身的合法资金来源有文件证明,且能清楚追踪由其帐户到您帐户的资金。通常需要赠与函、税务纪录及转帐证明。细节请与律师确认。

可以向家人或银行借款投资 EB-5 吗?

借款可以使用,但须以属于投资人的资产作担保,并能证明该资产的合法来源。无担保借款,或仅以投资本身作担保的借款,会引起严重疑虑。

赠与需要课税吗?

视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司法管辖区及身份而定。台湾有赠与税规定,美国对美国人士收受境外赠与亦有申报规定。赠与前请先取得税务意见。

资料来源

本文为一般资讯,并非法律、税务或投资建议。法规及数字以发布或更新日期为准,可能已有变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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