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B-5 词汇表
EB-5 文件充满表格编号及专有名词。以下以简明中文解释常见用语,并附英文原名,方便您阅读项目文件及律师意见。
- 承担风险 At risk
- EB-5 资金必须真正面对亏损的可能,同时有获利机会。项目不得保证回报或保证还本。
- 儿童身份保护法 CSPA
- 计算子女是否仍未满 21 岁时,可扣除 I-526E 审批期间的法例。子女须在签证可用后一年内申请绿卡。CSPA 风险检查
- 同步申请 Concurrent filing
- 身在美国的投资人在递交 I-526E 时,同时递交 I-485 调整身份申请。
- 有条件绿卡 Conditional permanent residence
- I-526E 获批后取得的两年期绿卡,须经 I-829 移除条件。
- 交叉计算 Cross-chargeability
- 主申请人按配偶出生地计算排期的安排,前提是夫妇一同移民。
- 递件日期 Dates for Filing
- 签证公告中的其中一个表,决定何时可以递交绿卡申请。移民局每月公布采用哪一个表。
- 直接投资 Direct investment
- 不经区域中心,由投资人的企业直接聘用 10 名全职员工。
- 最终行动日期 Final Action Date
- 签证公告中决定绿卡何时可以批出的日期。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,计算 CSPA 亦以此为准。
- 祖父条款 Grandfathering
- 2026 年 9 月 30 日或之前递交的区域中心申请,即使计划日后失效仍会继续处理的保障。
- I-485
- 在美国境内申请调整为永久居民身份的表格。
- I-526E
- 经区域中心投资的投资人申请表。直接投资者使用 I-526。
- I-829
- 移除绿卡条件的申请,须于有条件绿卡到期前 90 日内递交,证明投资已维持及职位已创造。
- I-956
- 区域中心申请指定或修改指定的表格。
- I-956F
- 个别项目的批核申请。投资前应确认项目的 I-956F 状态。
- I-956G
- 区域中心每年向移民局提交的年度报告。
- I-956K
- 海外推介人及中介的登记表格。
- 诚信基金 EB-5 Integrity Fund
- 由区域中心及投资人缴付、用于监管及打击欺诈的费用。
- 创造职位的企业 JCE
- 实际运用资金并创造职位的企业,例如项目发展公司。
- 新商业企业 NCE
- 投资人直接投资的实体,通常为有限合伙,再把资金借给或投入 JCE。
- 私募备忘录 PPM
- 项目的发行文件,说明投资条款、风险及费用。
- 优先日期 Priority date
- I-526E 的递交日期,用以对照签证公告判断是否轮到您。
- 区域中心 Regional center
- 经移民局指定、可汇集 EB-5 资金并计算间接职位的机构。
- 再投资 Redeployment
- 项目在投资维持期内还款时,把资金再投入其他合资格活动以维持资格。
- 预留签证 Set-aside visas
- 法例为乡郊(20%)、高失业率地区(10%)及基建项目(2%)预留的签证名额。
- 资金来源 Source of funds
- 证明投资资金合法取得及完整汇款路径的文件。资金来源文件清单
- 投资维持期 Sustainment period
- 资金须维持投资并承担风险的期间,现时至少两年。
- 目标就业区 TEA
- 乡郊或高失业率地区。投资 TEA 项目可适用较低的最低投资额。
- 签证公告 Visa Bulletin
- 美国国务院每月公布的排期表,按类别及出生地列出可用日期。签证排期检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