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B-5 資金來源文件:移民局與銀行會要求哪些資料
按財富類型說明 EB-5 資金來源文件:薪資、事業收入、出售物業、繼承與投資收益,並解釋資金軌跡原則、五年報稅紀錄與翻譯認證。
EB-5 投資人必須證明投資資本來自合法來源。根據 2022 年《改革與誠信法案》,區域中心投資人的資金來源會在較早階段受移民局審查,因此文件應在認購之前整理妥當,而非之後補交。負責匯款的銀行亦有自己的反洗錢審查,所要求的資料往往相近。
資金軌跡原則
餘額本身不是證據。有效的舉證,是從財富最初的來源,到用作投資的帳戶之間,每一步都有文件銜接。對每一個環節都應自問:哪份文件證明這筆錢從何而來?哪份文件證明它流向何處?若出現缺口,例如沒有紀錄的現金,或帳戶之間無法解釋的轉帳,審查人員和銀行合規部門便會提出疑問。
按財富類型的文件
| 來源 | 核心文件 | 輔助資料 |
|---|---|---|
| 薪資或受僱收入 | 僱傭合約、薪資單、相關年度報稅紀錄 | 雇主證明信、顯示薪資入帳的銀行對帳單 |
| 事業收入或股息 | 公司登記、財務報表、稅務申報、股息決議 | 股東紀錄、分配所得已繳稅證明 |
| 出售物業 | 購買契約、買賣合約、地政或產權登記紀錄、收款證明 | 如有按揭的清償紀錄、出售所繳稅款 |
| 出售事業或股權 | 買賣協議、交割文件、收款證明 | 估值紀錄、稅務申報 |
| 繼承 | 死亡證明、遺囑或法院、公證文件、遺產分配紀錄 | 必要時,被繼承人自身合法財富的證明 |
| 投資收益 | 顯示買入及賣出的券商或基金對帳單 | 投資收益的稅務紀錄、開戶資料 |
具體所需文件因司法管轄區和個案事實而異。擁有多種財富來源的家庭,每一種來源都需要各自整理一套文件。
五年報稅期間
資金來自收入時,移民局一般期望看到遞件前五年的報稅或同等官方稅務紀錄,以證明收入已申報、稅款已繳納。如這些紀錄由台灣、香港或中國大陸的稅務機關保管,取得正式副本需要時間,宜及早申請。若有收入未申報或稅款未繳的情況,請在遞件前與律師討論,這必須處理,不能迴避。
翻譯與認證
所有非英文文件須附完整英文翻譯,以及翻譯人員證明其具備翻譯能力、譯文準確的聲明。登記謄本、法院文件等官方文件,視種類亦可能需要公證或其他認證。請預留足夠時間。
資金轉移本身
最後一環是資金由您的帳戶轉到投資託管帳戶的過程。每一筆匯款和換匯都應保留紀錄。在台灣,單筆交易超過新台幣 50 萬元須申報,個人每年匯出額度為 500 萬美元;中國大陸個人每年有 5 萬美元的外匯額度,因此合法的資金轉移須與持牌專業人士預先規劃。切勿為避開門檻而拆分匯款,這會製造文件本應避免的警示訊號。
實務步驟
- 先把財富按類別梳理,再開始收集文件。
- 從最難取得的紀錄入手:較舊的物業交易、已結業公司、境外帳戶。
- 每一筆大額存入都要有文件解釋。
- 遞件前請律師審閱整套文件,找出缺口。
各地區的詳細指引,請參閱台灣、香港與中國大陸頁面,以及資金來源概覽。任何文件都不能保證獲批,但清晰的文件可以消除可避免的疑問。
如希望一起檢視自己的文件,可以透過諮詢頁面與我們聯絡。
常見問題
報稅紀錄要提供多少年?
對於來自收入的資金,一般須提供遞件前五年的報稅或同等稅務紀錄。實際文件因司法管轄區而異,請與律師確認。
中文文件需要翻譯嗎?
需要。非英文文件須附完整英文翻譯,並附翻譯人員證明其具備能力且翻譯準確的聲明。
只提供銀行對帳單足夠證明資金來源嗎?
一般不足夠。餘額只能證明資金存在,無法說明來源。移民局期望看到資金如何賺取、如何轉入投資的底層文件。
資料來源
本文為一般資訊,並非法律、稅務或投資建議。法規及數字以發佈或更新日期為準,可能已有變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