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法規定,EB-5 最低投資額將於 2027 年 1 月 1 日 起依通膨調升。 了解時程

環傲集團 GI Group 成員

台灣投資人

台灣出生的投資人在 EB-5 中屬於「其他國家及地區」,不受中國內地排期影響,所有投資類別目前均即時可用。真正的工作量在資金來源及匯款安排。

排期

EB-5 排期以出生地計算。台灣出生者按「其他國家及地區」計算,根據 2026 年 10 月簽證公告,標準類別及所有預留類別均即時可用。

須留意:如主申請人在中國內地出生,即使持台灣身份,仍按中國內地排期計算。可用簽證排期檢查工具確認。

類別選擇

由於沒有排期壓力,台灣投資人可以把項目質素放在第一位,而不是單純為了預留名額而選擇類別。

  • 鄉郊 TEA:移民局依法優先處理,適合希望較快取得綠卡、子女年齡接近 21 歲的家庭
  • 高失業率 TEA:多位於城市,項目選擇較多,較易比較資本結構及發展商往績
  • 標準項目:投資額較高,對台灣投資人沒有排期優勢,一般較少選擇

資金來源文件

  • 向國稅局申請「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,證明歷年收入
  • 「財產歸屬資料清單」,證明名下不動產及投資
  • 出售不動產的買賣契約、土地登記謄本及當年購入資金證明
  • 公司股息的董事會決議、財務報表及扣繳憑單
  • 贈與時的贈與契約、贈與人資金證明,以及贈與稅申報或免稅證明

完整資金來源文件清單

匯款及外匯申報

根據《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》:

  • 結匯金額達新台幣 50 萬元,須填報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書
  • 年滿 18 歲的個人,每年累積結匯 500 萬美元以內,只須申報;超過須經中央銀行核准
  • 單筆結匯達 50 萬美元以上,須向銀行提供證明文件

以 EB-5 投資額計,一般在個人年度額度之內,但夫婦或家人共同出資時,須按每人額度及文件安排匯款,並保留申報書作為資金路徑證明。

E-2 簽證是否更適合?

台灣是美國 E-2 條約投資者簽證的締約地區,持台灣護照者可申請。E-2 投資門檻較有彈性,但屬非移民簽證,不會直接取得綠卡,子女滿 21 歲即失去隨行身份。希望全家取得永久居留、子女以本地生身份升學的家庭,一般仍以 EB-5 較合適。

EB-5 與其他途徑比較

台北辦公室

台北市中山區市民大道三段 143 號 5 樓
電話:+886 978 856 217

由台灣負責人蔡振寧 Justin Choy帶領,熟悉台灣家庭在資金規劃、文件準備及子女升學方面的需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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