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項審查準則
| 準則 | 我們的要求 | 常見警號 |
|---|---|---|
| 區域中心往績 | 有已全數還款的過往項目,紀錄可以核實 | 只以成立年份、募資總額或「核准率」作招徠 |
| I-956F 狀態 | 項目已獲批,或可清楚說明審批進度及風險 | 迴避 I-956F 狀態,或以「很快獲批」帶過 |
| TEA 認定 | 數據可核實,與 I-956F 一致 | 依賴多個普查區拼湊而成的高失業率地區,且無法說明計算 |
| 資本結構 | EB-5 資金有抵押或明確的優先安排,發展商有實質股本承擔 | EB-5 佔總成本比例過高,發展商自有資金極少 |
| 其他資金到位 | 優先貸款及股本已簽約或已注入 | 其他資金仍在「洽談中」 |
| 完工保證 | 擔保人財務實力足以履行擔保 | 擔保人只是空殼公司,或拒絕提供財務報表 |
| 就業創造緩衝 | 以保守假設計算,職位數目明顯高於最低要求 | 職位只略高於每位投資人 10 個 |
| 資金管理 | 獨立 EB-5 帳戶,設第三方基金管理人或年度審計 | 資金在 I-526E 獲批前即可無條件動用 |
| 退出條款 | 到期日、延期上限及還款來源寫明在文件中 | 發行方可無限期延期,或還款來源不明 |
| 費用及披露 | 所有費用、關聯交易及佣金均清楚披露 | 拒絕披露推介佣金,或費用分散在多份文件中 |
未能符合任何一項準則的項目,我們會在備忘錄中說明原因,並一般不建議投資。
向發行方提問清單
不論您最終是否透過我們投資,都可以用以下問題審視任何 EB-5 項目:
- 項目的 I-956F 是否已獲批?可否提供批核通知?
- 區域中心過往有多少個項目已全數還款?有多少位投資人的 I-829 已獲批?
- EB-5 資金在資本結構中排第幾位?有甚麼抵押?
- 優先貸款及發展商股本是否已到位?可否提供證明?
- 誰提供完工保證?擔保人最近的財務報表如何?
- 預計每位投資人創造多少個職位?採用甚麼假設?
- 資金在 I-526E 獲批前存放在哪裡?動用條件是甚麼?
- 到期日是哪一天?發行方可以延期多久?延期期間回報如何計算?
- 推介人或中介從我的投資中收取多少佣金?由誰支付?
- 如果項目違約,投資人有甚麼權利?由誰代表投資人行使?
準則以外:是否適合您
一個通過所有準則的項目,不一定適合每個家庭。我們同時考慮:
- 出生地排期,以及是否需要預留類別
- 子女年齡及 CSPA 時程
- 是否在美國,以及是否計劃同步申請綠卡
- 可接受的資金鎖定期及流動性需要
- 資金來源的證明難度,以及注資時間表